(2019年4月26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提出议案的权利,做好代表议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表议案,是指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事原案。
第三条 代表提出议案是执行代表职务,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一项重要工作。
认真处理代表议案,是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各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为代表议案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第二章 代表议案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 代表议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由十名以上代表联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
(二)内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三)要求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的事项。
第五条 下列事项可以作为代表议案提出:
(一)要求制定、修改和解释地方性法规;
(二)需要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三)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
(四)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
(五)应当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或批准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下列事项不应当作为代表议案提出:
(一)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二)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范围内的事项;
(三)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事务;
(四)其他不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第七条 代表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应当明确清楚,案据应当充分合理,方案应当具体可行。
代表提出制定或者修订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应当同时提交法规草案文本、法规修改草案文本,或者立法要旨、主要内容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
第八条 代表议案应当一事一案,使用统一印制的代表议案专用纸。
第三章 代表议案的提出
第九条 代表应当深入实际,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在充分酝酿准备的基础上提出议案。
第十条 代表议案一般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符合代表议案基本条件、准备成熟的,也可以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
第十一条 代表联名提出议案,领衔代表应当向参加联名附议的代表分别提供议案文本,经附议人认真审阅同意后,再签名附议;有条件集体讨论的,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名提出,共同负责。
第十二条 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议案,应当在大会主席团决定的议案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大会秘书处,逾期送交的,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大会秘书处应当对代表议案进行整理、分类和分析。对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代表议案,可以建议提议案人进行修改、完善,或者建议提议案人改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第四章 代表议案的处理
第十三条 代表提出的议案,由大会秘书处向主席团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代表提出的议案,主席团决定不作为代表议案处理的,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主席团通过的王牌娱乐,辉煌娱乐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印发大会全体代表。
第十四条 列入大会议程的代表议案,提议案人应当向会议作王牌娱乐,辉煌娱乐议案的说明。代表议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表决,或者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表决。必要时,可以作出有关决议或者决定。
列入大会议程的代表议案,在审议中认为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并报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或者交由常务委员会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提请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第十五条 列入大会议程的代表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议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代表要求撤回所提议案,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 主席团决定交常务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审议的代表议案,由主任会议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工作机构研究,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机构应当在大会闭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审议结果或者处理意见的报告,由主任会议研究,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必要时,可以作出有关决议或者决定。
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或者处理意见的报告,应当包括代表议案的基本内容、调查研究情况、交有关国家机关实施的意见以及是否列入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建议等。
常务委员会会议在审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或者处理意见的报告时,应当邀请该议案领衔代表列席会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和处理意见的报告或者决议、决定,应当印发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十七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代表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机构受理。符合议案基本要求的,在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时送交大会秘书处,与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议案一并处理;不符合议案基本要求的,建议提议案人进行修改、完善,或者转作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第五章 代表议案的督办
第十八条 经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王牌娱乐,辉煌娱乐代表议案的决议或者决定以及相应的审议结果或者处理意见的报告,承办机关应当认真办理,并自交办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办理情况。
承办机关提出的办理情况的报告,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经审议对办理情况的报告不同意的,由原承办机关再作办理,并在两个月内提出再次办理情况的报告。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时,应当邀请议案领衔代表列席会议。
王牌娱乐,辉煌娱乐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应当印发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及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应当对代表议案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代表可以对代表议案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检查,也可以依法提出询问或者质询。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