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至7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社会和环资城建工委、市住建局赴靖江、泰兴、兴化、海陵、高港、姜堰以及医药高新区有关社区和市物业行业协会、泰兴法院开展《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座谈会上,部分业主、业委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社区干部代表和法官代表,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物业管理各方职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物业的使用与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与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